张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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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x,男 x年x月x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男 x年x月x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为加强双方合作,明晰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鉴于上列甲、乙双方在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和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两公司均有投资(金钱或其他),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助共赢的原则,友好磋商,自愿确认如下条款,以便双方今后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本次确认股权的时间为: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三日。
二、xx公司的股东为xx和xx,甲乙双方各占该公司50%的股权。
三、xx公司的股东为xx和xx,其中xx占该公司70%的股权,xx占该公司30%的股权。
四、自本股权确认书之日开始,xx负责xx公司的经营管理,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负责xx公司的经营管理,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两公司应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资源共享。甲乙双方在两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在其公司确认的股权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五、本确认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确认书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以本确认书以外的情由对抗对方。确认书生效前,甲乙双方在xx和xx公司的投资以公司或对方出具的手续为准,确认书生效后,甲乙双方各自的股权以本股权确认书为准。
六、本股权确认书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
甲方: 公证方:
乙方: 日期:二xx年x月x日